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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概况 |
繁昌县地处皖南北部,其北临长江,南望九华,东接长江金三角,西通中部腹地,素有“皖南门户”之称。现辖4镇1乡101个村(居)委会,人口32万,面积604平方公里。“十五”期间,全县共引进外资项目34个,累计实际利用外资9734万美元,年平均增长6.2%;引进内资项目501个,利用内资75.5亿元,年平均增长32%。先后引进了香港飞尚集团、华电集团、安徽海螺集团、上海龙元建设集团等一批国内外知名大企业。
“九五”以来,我县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注重建立稳定低生育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依法行政、科学管理机制,构建基本保障、优质服务、利益导向体系,有力地促进了计划生育“两个转变”,推动了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连续10年人口出生率在9‰左右、政策符合率在99%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在110以内。1998年以来先后被评为全国县级计划生育“三为主”先进单位、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县、全国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先进集体、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全国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先进县。我县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综合治理机制
一是不断增强全县各级领导的人口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始终坚持“一票否决”权不变,明确规定各级党政一把手是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是一把手应履行的工作职责。在各级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班子成员联村负责的工作格局。县计划生育领导组成员单位和综合治理成员单位,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对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不到位,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二是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把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衡量党政领导干部政绩和选拨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任期内逐年考核,离任时进行审核,严格兑现“一票否决”。2001年,对连续三年在全县计划生育考核中处于三类的一个乡镇,予以黄牌警告,对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分别予以降薪处理。三是认真落实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的工作机制,县计生委定期深入乡村指导计划生育工作,并将乡村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平时考核,乡镇计划生育例会由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参加,村支部书记汇报工作,村级成立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村支部书记任主任,村委会主任任副主任,村两委干部分片负责,村级将主要精力放在计划生育工作上,从而在县、乡、村三级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为计化生育稳步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
二、建立以利益为导向转变群众婚育观念的长效机制
针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生育纯女孩家庭,在生产生活上存在一些实际困难,以及群众的生育意愿、性别偏好与现行的生育政策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建立和完善以利益为导向的长效机制,推动群众转变婚育观念。
1、建立帮扶机制,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生活上得帮助。
2000年以来,在全县实施“幸福家庭工程”,把计划生育与发展农村经济、帮助广大群众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结合起来。县乡财政和县直各单位每年投入近40万元,每年重点帮扶200户,每户投入帮扶资金1000元,无偿帮助计划生育困难户特别是对生育一女户和两女结扎户发展种养业和家庭副业,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生活上得帮助。
2、建立奖励机制,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经济上得实惠。
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繁昌县关爱女孩成长综合治理性别比奖励办法》,规定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每月发放不少于5元的保健费,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减免50%的学杂费,属低保对象的,全免学杂费,对农村独女户家庭子女考上大学的,县财政一次性奖励5000元,对符合再生育条件,主动放弃再生育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
3、建立保障机制,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生活上有保障。
结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在做好资格确认、奖励资金发放的基础上,对只生育一个女孩的,除国家、省政府规定的奖励标准外,县财政每月再增加10元奖励,从而较好地解决计划生育家庭老有所养问题。
三、建立奖惩结合、打防并举的性别比综合治理机制
在治理性别比上,我们坚持宣传教育,优质服务,利益导向,政策激励相结合,实行打防并举,综合治理。一是着力营造计划生育、关爱女孩的浓厚氛围。以全省“关爱女孩江淮行”为契机,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县举办“关爱女孩行动”专栏30期,建立“婚育新风一条街”21条,制作“关爱女孩”大型喷绘宣传牌80块,建立计生知识长廊、宣传栏265块,每年免费发放关爱女孩宣传年历画10万份。二是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性别比综合治理领导组,制定了《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和《繁昌县关爱女孩成长综合治理性别比奖励办法》,把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三建立公安、卫生、民政部门户籍迁移、出生入户、住院分娩、引流产手术和婚姻登记月反馈制度,以及综治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制度、警示教育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做到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同时积极挖掘案源,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今年,我们通过孕情跟踪管理,发现一育龄妇女在市某医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依法予以从重处理,对当事人取消二孩生育指标,对B超医生予以开除留用,罚款30000元,对介绍人罚款9900元,对该医院罚款10000元,并对医院院长、分管院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起到了打击犯罪、教育群众、维护正常生育秩序的目的。
四、突出重点,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机制
流动人口是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和难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控制政策外生育,提高基层基础工作的有效途径。县政府每年初都同公安、工商、卫生、建委、劳动、交通、房管等部门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管理职责。在流动人口管理上,我们一方面抓好流动人口外出前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确定联系方式,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定期寄回孕环检证明反馈单;一方面利用全国跨省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加强信息交流,及时掌握育龄群众的婚育情况,对连续两次未返乡参检或未寄回孕检单的,由乡村干部到流入地跟踪调查,上门服务。在流入人口管理上建立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联合办公制度、信息交流、月反馈和联合查验婚育证明制度,实行综合治理。
五、构造和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发展的基本保障体系
队伍和经费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关键要建立一支懂业务、会管理、能服务、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2004年,在事业单位改革、乡(镇)、村行政区划调整中,我们保留原乡镇计生办和服务所机构、人员不变,实行分片管理。在计生干部的选拨配备上,我们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录用。乡镇计生办主任由县计生委和乡镇党委共同考核,县委组织部任命,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所长由县计生委考核任命,技术服务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在去年村级区划调整时,县委、县政府出台文件,规定合并的村每2000人口配备一名村专干,每增加2000人,增配一名村专干,确保村专干队伍保持稳定,村专干的工资由乡镇财政发放,县财政每月给予70元的补助。对计生干部队伍,在工作上压担子、高要求、严管理的同时,在生活上予以关心、爱护,今年,县政府决定对全县计生系统干部每人每月给予一定的岗位津贴,进一步调动了计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经费保障,将计划生育的投入列入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投入,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免费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提供基本项目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确保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报酬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省《条例》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兑现到位; “十五”以来,全县财政投入2412万元,年人均超过13元。2005年,财政投入590万元。
六、加强规范管理,建立计划生育的科学管理机制
1、强化依法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每年举办全县计生干部法制培训班,加强对计生干部的教育培训,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实行政务、村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免费为育龄群众办理计生各种证件。多年来,全县无一例违反“七不准”和计生恶性案件发生,无一例集访案件发生。
2、围绕群众需求,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加强县站、乡所、村室建设。2003年,投入30多万元,对县站进行装修改造,2005年又申报国债资金支持项目,重新建造县服务站。制定了《关于规范乡镇村计生服务所(室)建设的若干意见》,在服务所更新配备医疗器械的同时,手术室、康复室全部安装了空调。村服务室统一配备妇检床、药具专柜、制作宣传小折页和便民服务卡,使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成为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温馨的育龄群众之家。
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实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意见书和同意书制度,指导育龄群众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凡身体适宜生育一孩的已婚育龄妇女采取上环术,生育二孩的采取结扎术。坚持面向基层,贴近群众,实行育龄妇女分类管理,分类服务,将育龄妇女分为重点服务对象、一般服务对象和放心对象,对一般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对象,定期开展孕环检服务,对放心对象,由技术服务人员定期上门开展访视服务。
3、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加强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县计划生育信息中心,初步实现了全县范围内网上查询、网上办公、网上信息交流。有效地推进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科学管理水平。
4、加强孕育全程管理,夯实基础管理水平。加强孕前管理,对结婚领取生殖保健服务证和二孩生育证的实行孕情逐人登记、逐月随访、领导包干、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加强孕环检工作,着力提高孕环情监测的到位率和检出率,提高长效节育措施的到位率和有效率,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对政策内怀孕无出生,领取生育证一年以上未生育的,符合二孩生育政策,未持证怀孕的,连续二次未参加孕环检的,逐人摸排,查找原因,严格兑现合同违约金,从源头上控制政策外生育和胎儿性别鉴定,促进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近年来,我县通过抓基层、打基础、抓规范、促创新,在建立以利益为导向的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机制上,作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科学化管理贯穿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全过程,不断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制化、民主化、人性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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